各建筑装饰施工企业:
为配合浙江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装饰行业施工人员的技能水平,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建人教发[2015]187号)、浙江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装饰赛区《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浙江省建设行业精细木工、装饰镶贴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浙装赛[2015]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市建设行业精细木工、装饰镶贴工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必须是所属企业的正式职工,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已交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均可参加。已获得过全国和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
二、竞赛内容
(一)、竞赛工种:精细木工、装饰镶贴工
(二)、竞赛标准:竞赛命题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三级)为基础,并适当增加部分技师(二级)的内容及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竞赛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实际操作两部分,理论考试和技能实际操作均为百分制,其中理论考试占总成绩的30%,技能实际操作站总成绩的70%,按总分排列名次,若分数相同以技能实际操作高者为先。
(三)、竞赛方式及相关事项:
1、理论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常识、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施工现场一般安全常识,可参阅相关工种职业标准题库。试题形式为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计算题等组成,考试形式为闭卷。
2、实际操作竞赛在理论考试之后进行,各队根据组委会提供的示意图进行操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精细木工、装饰镶贴工实际操作竞赛所需要的材料统一由组委会提供,单具体操作的工具必须自带到比赛现场。
4、实际操作竞赛评分标准由组委会统一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动作规范情况与精细程度,均计入评分标准。
三、竞赛时间安排
初步定于9月底完成宁波市级的选拨,并将参赛选手报省竞赛组委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办法
(一)组队要求
各参赛单位每个工种报名人数不超过3人,报名结束后协会将组织选手赛前集中培训,选拨四 名选手参加省技能竞赛。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由各参赛单位负责上报。报名时上交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填写《宁波市建设行业精细木工、装饰镶贴工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参赛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前上报参赛报名表
3、报名地点: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4、报名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2704室
五、竞赛奖励
参赛选手可享受以下竞赛奖励政策:
(一)获得前4名的选手将组成宁波参赛代表队,参加浙江省建设行业精细木工、装饰镶贴工职业技能竞赛。
(二)对省级决赛获得前3名的选手,由省人力社保厅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决赛获得前3名(理论、实操双合格)的选手,由省总工会授予“浙江金蓝领”称号,若前三名中有不符合授予条件的选手,总分前三名后的选手不再递补。对获得4-6名的选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授予“浙江省建设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对获得前5名的选手(理论、实操双合格)晋升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其他理论和实操均合格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高级工(国家三级)职业资格证书。
(三)浙江省赛区设优秀组织奖,对获得赛事团体总分前3名的单位(必须按规定完成参赛名额),由竞赛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竞赛工作的组织领导。举办职工职业技能竞赛,不仅是对我市职工技能水准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培养和造就一支业务精、技术专、能力强、水平高、作风硬职工技术队伍的需要。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发挥优势,通力协作,抓好实施,确保竞赛公正公平和安全有序进行。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竞赛参赛选手的选拔工作,切实推荐出技术过硬、基本功扎实的施工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三)各参赛选手要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评判,发挥实力,赛出水平,以昂扬的斗志和饱满的激情投入到大赛之中,创造出更加优异的比赛成绩,以实际行动展示我市建筑装饰行业职工队伍的精神面貌。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金维芳 陈佳
联系电话:87327560
附件:《宁波市建设行业精细木工、装饰镶贴工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参赛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15年7月23日
附件:
宁波市建设行业精细木工、装饰镶贴工职业技能
竞赛选拔赛参赛人员报名表
参赛单位(盖章):
领 队: 手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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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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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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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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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
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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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种从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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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本单位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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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领队可以由其中一名参赛选手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