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装饰行业会员企业: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防控工作刻不容缓。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积极响应市住建局制定的《宁波市建筑工地防疫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市建筑装饰行业疫情的防控工作,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向会员企业发出以下倡议:
一、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明确防控责任、细化制定相关防控措施并认真落实。疫情期间除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外,建筑工地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复工或新开工;尽量缓复工或新开工,停工期间工地全封闭管理。
二、各企业要号召员工增强自我防病意识,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要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及时、准确地掌握、解读政策规定和科学防护知识,以及政府发布的防控措施,及时关注政府机构发布的疫情动态,杜绝一切恶意谣言和不实流言,传播正能量、汇聚精气神,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各企业复工前要全面掌握本企业员工动向,主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人员信息收集和动态管理工作,对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及我省温州、台州温岭、台州黄岩等的从业人员应暂缓回甬,以及对春节返潮农民工逐一进行登记排查,严格实行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一旦发现疫情要主动报告、主动隔离、及时就诊。
四、各企业复工后,在疫情防控期间,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装饰施工现场的防疫管理,项目负责人要按照政府防疫部门要求,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具体防控方案,配备防疫人员,落实防疫用品,安排专人负责体温监测,对施工人员集中区域或重点部位采取定时消毒、清洁、通风等措施,对办公场所、宿舍、食堂做好消毒工作,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最大限度阻断病例输入。
五、积极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精神,倡导广大会员企业通过捐款捐物等方式,积极为疫情防控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各企业请将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事迹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邮箱:nb87327560@126.com),协会将及时予以宣传报道。
疫情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役,防控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我们坚信,只要我们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同舟共济,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定能够取得疫情防控工作的全面胜利!
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