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第一届“最美装饰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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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经研究决定,市海员建设工会委员会和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开展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第一届“最美装饰人”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宁波市海员建设工会委员会
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二、评选范围、数量和对象
(一) 评选范围:评选活动在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的会员企业中开展;
(二) 评选数量:本次将评选10名“最美装饰人”;
(三) 评选对象: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技术设计师和一线从业人员。
三、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应当遵纪守法、敬业守信、甘于奉献,能够体现宁波装饰人的精神、展示工作实绩,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行业认可度。被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企业增速显著。在企业管理岗位上,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善于创新发展,攻坚破难,企业在同行业中长期保持领先地位,在行业内享有领军优势和权威形象。
(二)技术作风严谨。在工作态度上脚踏实地、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在工程管理上做到严谨、细致、专注、负责,在完成有重大影响力或者标志性的装饰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近年来在全市乃至全省建筑装饰系统获得各类操作技能大赛名次、拥有以个人名字命名的先进技术操作法、创新工作室的带头人、有技术专长的能工巧匠。
(四)近年来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上有突出贡献,或通过个人事迹,生动诠释和塑造了与时俱进的优良品质,具有较强的时代先锋引领作用。
四、评选程序
各会员单位“最美装饰人”申报名额限1人,要求推荐对象须符合评选条件,且参评人员要填写“最美装饰人”推荐表详见(附件),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推荐表上报至协会,由主办单位进行审核,最终确定第一届“最美装饰人”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本次评选活动是全面展示宁波装饰人精神风貌的具体体现,各会员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动员广大装饰人积极参与到评选推荐中来。
(二)严格筛选。要充分体现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和群众性,推荐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选事迹突出、客观真实,推荐材料内容严谨精炼、言简意赅、全面准确。
(三)注重引导。各会员单位要通过本次评选,深入宣传先进,使本次评选活动不仅成为发现模范、推荐模范的过程,更要成为向社会传递正能量的宣传窗口。
协会联系人:金维芳、陈佳 联系电话:87327560
地址:鄞州区民安路1018号新天地东区1号楼1812室
附件: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最美装饰人“推荐表
宁波市海员建设工会委员会
宁波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2021年12月20日